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搜 索:
高级

一、本公司经销的饰品,全部符合国家标准:GB11887、GB/T16552、GB/T16554要求。
二、本公司售出的钻石饰品都配有国际国家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“鉴定证书”,具有法律效应。
三、凡在本公司购买的饰品都享有以下售后服务:
1、售出的饰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(戒圈未改动、未刻字、无损坏、标价签未摘除),七日内可在恒久远连锁店免费调换同等价位或以上的饰品(镶嵌类饰品调换、订做饰品除外);
2、本品牌镶嵌饰品终身享有保值,按购买价七折回购。(注:本公司单据、证书齐全);
3、售出的钻石饰品在镶嵌饰品本身性质允许的情况下,只享受一次免费维修、维修时间为30个工作日;
4、本公司可根据顾客的要求进行个性化的饰品设计、定做;
5、本公司售出的饰品保证随单标称的含量、质量和重量,不保证饰品在使用过程中变形、损坏或珠宝脱落等现象。

企业简介 | 钻石饰品 | 店面展示 | 客户反馈 | 联系我们

粤ICP备10227646号 版权所有 2010 深圳市罗湖区恒久远珠宝行 技术支持:(深圳)钻石批发 粤ICP备13069400号
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泊林国际珠宝交易中心1001 电话:0755-25608656 传真;0755-25600806 Email:szforever@126.com